建设单位名称 浙江金科日化原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5号
建设项目联系人 王永兴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包裹型无磷过碳酸钠技改项目(二期5万吨/年)
建设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 浙江金科日化原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200.07万元在浙江金科日化原料有限公司厂区实施“年产10万吨包裹
生产规模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碳酸钠、过氧化氢、其他粉尘(过碳酸钠)、高温、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类比项目碳酸钠、过氧化氢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干燥筛分岗位和包衣筛分岗位粉尘浓度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干燥车间干燥筛分和包衣筛分岗位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除干燥车间干燥操作工(干燥筛分和包衣筛分)接触噪声水平40h等效声级大于85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外,其余各岗位工人接触噪声水平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其中过碳酸钠单元包衣液配制和包装岗位工人接触噪声水平40h等效声级小于80dB(A),不属于噪声作业。
评价结论 本项目企业产品行业分类为C2689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参照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结合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潜在危害性、接触危害人数、危害程度等,以及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经评价项目组综合分析后认为,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三级培训教育。 (2)本项目在建成投产前,用人单位应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规定及时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3)类比结果显示干燥操作工噪声接触水平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建设单位应确保该岗位操作工在正确佩戴合理有效的防噪声耳塞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4)项目建成后,操作工现场取样作业时,应加强对取样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在取样过程中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及防尘口罩,穿防护服和防护鞋。 本项目设置复式冲淋洗眼器,应保证服务半径设置在15m范围内,或可在10s内到达。
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9年12月23日在浙江金科日化原料有限公司召开评审专家会,由3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调查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黄令华 2019-11-06 王永兴
现场采样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