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绍兴柯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海涂九一丘
建设项目联系人 孟海民
项目名称 年产15000吨玻璃纸(天然纤维素膜)项目
建设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 绍兴柯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在吸收兼并绍兴春明天然纤维素膜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实施年产15000吨玻璃纸(天然纤维素膜)项目。该项目主要利用绍兴春明天然纤维素膜有限公司原有已建生产厂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配套设施,购置压榨机、成型机、卷取机等设备,合计15条生产线,淘汰绍兴春明天然纤维素膜有限公司4000t/a高档复合纸项目,保留年产6000t/a玻璃纸(天然纤维素膜)项目,通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管理和技改投入,形成年产15000吨玻璃纸(天然纤维素膜)的生产能力,项目分
生产规模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硫化碳、硫化氢、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硫酸、碳酸钠、二氧化碳、次氯酸钠、染料粉尘、高温、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类比项目氢氧化钠、碳酸钠、二硫化碳、硫化氢、硫酸、过氧化氢、二氧化碳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其中各岗位硫化氢、硫酸、碳酸钠、过氧化氢均为未检出。 类比项目染料粉尘浓度较低(0.22mg/m3)。由于染料可能属于有毒物质,目前国家还未制定相关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和检测方法,但在生产过程中以粉尘形式存在,本次评价检测以其他粉尘的检测数据作为染料粉尘现场浓度的参考数据,不做单项结论判定。 由于类比时间不在高温季节,故未对高温进行类比检测。 类比项目浸渍及压榨粉碎岗位操作工、老成及黄化岗位操作工、研磨及溶解岗位操作工、纺纸巡检工、动力车间操作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大于85dB(A),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外,其余各岗位工人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 本项目企业产品行业分类为C3061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参照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结合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潜在危害性、接触危害人数、危害程度等,以及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经评价项目组综合分析后认为,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本项目浸渍岗位、染料称量岗位拟设置吸风罩,吸风罩的设置应满足GBZ/T194-2007《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第6.2.6条的要求,具体为:有毒有害物质被吸入排毒罩口的过程,不应通过操作者的呼吸带,排毒要求的控制风速在0.25m/s~3m/s之间,常用风速为0.5m/s~1.5m/s,管道风速采用8m/s~12m/s。 (2)建设单位应在有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原液车间、纺纸车间一、纺纸车间二、纺纸车间三、酸站、二硫化碳罐区、酸碱罐区、甲类罐区、废水处理中心和中水回用中心等处设置复式冲淋洗眼器,其服务半径设置在15m范围内,或可在10s内到达。 (3)建设单位应在可能导致劳动者发生急性中毒的原液车间、纺纸车间一、纺纸车间二、纺纸车间三、酸站、二硫化碳罐区设置二硫化碳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点,并设定警报值和高报值两级,或者预警值和警报值两级,预报值为GBZ2.1所规定的MAC或PC-STEL的1/2,无PC-STEL的物质,为超限倍数值的1/2;警报值为GBZ2.1所规定的MAC或PC-STEL值,无PC-STEL的物质,为超限倍数值。 (4)本项目原液车间、纺纸车间一、纺纸车间二、纺纸车间三、酸站卫生特征分级为2级,原液车间二卫生特征分级为3级,建设单位应在厂区合适位置设置男女浴室。 (5)本项目在建成投产前,用人单位应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规定及时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建设单位在建成投运前,建设单位应委托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对所有接触二硫化碳、硫化氢、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硫酸、碳酸钠、二氧化碳、染料粉尘、高温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异常的应及时进行复查,确定为职业禁忌证的,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应岗位。
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0年4月28日在绍兴柯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评审专家会,由3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提出如下意见: (1)补充次氯酸钠使用过程中拟采取防护措施的描述; 完善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建议内容。
评价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调查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黄令华 2019-12-18 梁标鑫
现场采样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