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建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园马目区块内
建设项目联系人 傅彦
项目名称 建德高铁新区五个一体化物流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 为解决目前园区货物运输车辆的停车和管理难问题,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征用位于白章线沿线国际香料香精(杭
生产规模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 噪声、电焊弧光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类比项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类比项目电焊烟尘、砂轮磨尘的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类比项目噪声和电焊弧光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 本项目企业所属行业分类为G5435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由于该行业未在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进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故按照本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生产活动(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进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判定,参照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结合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潜在危害性、接触危害人数、危害程度等,以及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经评价项目组综合分析后认为,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建设单位应在有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停车库和室外停车区设置应急喷淋洗眼装置。 (2)本项目在建成投产前,用人单位应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规定及时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建设单位在建成投运前,建设单位应委托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对所有接触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电焊弧光、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异常的应及时进行复查,确定为职业禁忌证的,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应岗位。
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0年10月30日在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评审专家会,由3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调查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黄令华 2020-09-11 傅彦
现场采样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