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康龙化成(绍兴)药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
建设项目联系人 |
周锃 |
项目名称 |
年产25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
建设项目简介 |
建设规模 |
康龙化成(绍兴)药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8190万元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有车间5和预留车间2内进行生产,购置搪玻璃反应釜、高压反应釜、卧式刮刀离心机、单锥干燥机、三合一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5吨医药中间体(18.8吨PH-BY-1、1.2吨PH-ASLK-0-F、5吨PH-G-1)的生产能力。 |
生产规模 |
PH-BY-1年产量18.8吨/年;PH-ASLK-0-F年产量1.2吨/年;PH-G-1年产量5吨/年 |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
车间2:用于PH-BY-1、PH-ASLK-0-F的生产以及PH-G-1产品的常压蒸馏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二氯甲烷、氯化氢、二甲基甲酰胺、四氢呋喃、2-溴丙烷、甲苯、甲醇、丙酮、异丙醇、乙酸乙酯、乙酸酐、乙酸、正庚烷、甲基叔丁基醚、硫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PH-BY-R-1粉尘、PH-BY-R-2粉尘、PH-BY-R-3粉尘、PH-BY-1粉尘、PH-BY-1 form1粉尘、PH-BY-1 form7粉尘、PH-ASLK-1粉尘、PH-G-R-0粉尘、PH-ASLK-0-F粉尘、PH-G-1粉尘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未进行类比检测。 |
评价结论 |
本项目企业产品行业分类为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参照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结合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潜在危害性、接触危害人数、危害程度等,以及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经评价项目组综合分析后认为,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
建议 |
(1)建设单位在有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车间2、车间5等处设置复式冲淋洗眼器,其服务半径应设置在15m范围内,或可在10s内到达。
(2)本项目在建成投产前,用人单位应按照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规定及时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建设单位在建成投运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体检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对所有接触二氯甲烷、氯化氢、二甲基甲酰胺、四氢呋喃、2-溴丙烷、甲苯、甲醇、丙酮、异丙醇、乙酸乙酯、乙酸酐、乙酸、正庚烷、甲基叔丁基醚、硫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粉尘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异常的应及时进行复查,确定为职业禁忌证的,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应岗位。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2020年12月18日在康龙化成(绍兴)药业有限公司召开评审专家会,由3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形成如下意见:
(1)补充洁净区物体表面消毒方式、频次、消毒剂种类的描述;
细化取样方式,各生产车间作业岗位设置与劳动定员的描述。 |
评价机构名称 |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现场调查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黄令华 |
2020-11-28 |
周锃 |
现场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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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