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浙江联晖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
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项目联系人 |
陈晓江 |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系列助剂搬迁技改项目 |
建设项目简介 |
建设规模 |
综合车间、喷塔车间、仓库、罐区、行政、质检中心 |
生产规模 |
助剂10000t/a |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
新建1幢4层甲类建筑,高度22.46m,用于产品生产加工。新建1幢2层丙类建筑,高度10.96m,塔架部分8层,用于成品出料。新建1幢1层乙类建筑,高度9.96m,用于原辅料存放。新建1幢1层丙类建筑,高度15.4m,高架仓库,用于成品存放。新建1个甲类原料罐区,占地面积1108m2。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
萘、硫酸、甲醛、噪声、丁醇、其他粉尘(硬脂酸、平平加、单甘脂)、甲酸、乙酸、二氧化氮、碳酸钠、氢氧化钠、乙酸、丙烯酸、氢氧化钾、甲醛、盐酸及氯化氢、氨、氢氧化钠、氢氧化钙 |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
/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严重 |
建议 |
本项目应在喷塔车间包装岗位出料口上方设置局部排风除尘设施,根据AQ/T4274-2016《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控制点风速不小于1.2m/s。
喷塔车间包装出料岗位应设置岗位送冷风系统,代替落地风扇,避免二次扬尘。
本项目在生产复配助剂时时需投加粉状物料,建议企业在反应釜投料口上方增设,上吸式局部排风除尘设施。
(1)项目建成后应根据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焚烧炉应急救援预案,应严格落实天然气泄漏、一氧化碳中毒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预案应针对可能发生的导致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情况,有可操作性的避难逃生及救援方案,并应包括个体防护的设备分布、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危险区的隔离、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应急培训计划,疏散路线图等方面的内容。
(2)根据GB 30077-201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的规定,应在危险化学品单位作业场所,应急救援物资应存放在应急救援器材专用柜或指定地点。
根据安监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包括:根据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本项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至取得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劳动者;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等。
根据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规定,本项目应在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补充复配投料间通风排毒设施情况的描述;补充仓库化学品存储防腐、防渗漏、泄险、事故通风系统的描述与分析;细化喷塔车间烘干工艺的描述,提出职业病防护设置补充建议 |
评价机构名称 |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现场调查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玥婷 |
2018-01-12 |
陈晓江 |
现场采样检测 |
专业技术人员 |
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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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8-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