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浙江大桥油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德清县新市镇工业园区河东路3号
建设项目联系人 杨瑞兴13757156632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 /
生产规模 醇酸树脂10000t/a、丙烯酸树脂2000t/a、溶剂型色漆25000t/a、水性涂料10000t/a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氧化钛粉尘、膨润土粉尘、石灰石粉尘(总尘、呼尘)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邻苯二甲酸酐、对苯二甲酸、氢氧化钠、硫酸、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丁醇、环己酮、苯乙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噪声、电焊弧光、高温、工频电场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对作业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进行检测,所有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标准的要求;对各车间各岗位工人作业时接触噪声情况进行检测,各点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标准要求;工频电场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标准要求;各点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2-2007标准要求;本次对机修间保全进行电焊弧光检测,检测结果符合GBZ 2.2-2007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 职业病危害严重
建议 结合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及时将本项目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企业应每年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并按照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制定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 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专人负责对维护及检修记录进行保存。 本项目各取样点取样的过程中应佩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及防护眼镜;在进行各罐区装卸时应佩戴防护手套、防护口罩及防护眼镜等。 在年度检维修过程中,对涉及油漆作业人员发放防毒口罩,并且知道和督促其要求正确使用防护口罩。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知识培训,进行指导和督促其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着重于“练”。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时做好周围人员的紧急疏散工作。
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价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调查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玥婷 2020-06-15 杨瑞兴
现场采样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张玥婷 2020-06-22 杨瑞兴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