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下涯镇钟潭路111号
建设项目联系人 郭忠虎
项目名称 硅粉加工车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建设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 硅粉(晶型)50000吨/年
生产规模 硅粉(晶型)50000吨/年
项目组成及
工程内容
硅粉车间、硅粉料仓、综合楼
建设项目存在的
职业病危害因素
其他粉尘、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1)本次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 2.1-2019标准要求。 2)本次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
建议 1)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加强工人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同时加强对工人的现场监督与管理,确保工人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作业。 2)企业应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及时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zybwhsb.com/”,“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 3)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第十四条规定要求,本评价报告要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后归档。在收到定期检测报告后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应当将定期检测结果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企业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以及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工人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企业应遵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规定要求,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专家组评审意见
评价机构名称 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调查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周晨昊 2022-03-20 郭忠虎
现场采样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 日期 建设单位陪同人
周晨昊、黄昌江、段子伟 2022-03-25 应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04-22